- 吳姓巡佐不滿被同事酸「沒能力」,提告求償100萬元
- 前所長出庭證實吳男上班看股票、業務表現差
- 法官認定同事言論屬「可受公評之事」,判巡佐敗訴
巡佐遭同事酸「沒能力」 提告求償百萬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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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群組妨害名譽警察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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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高雄某分局一名吳姓巡佐,因不滿陳姓警員在派出所公務LINE群組內發文批評他「沒能力、風評差、分化同仁」,認為名譽受損,向高雄地方法院提告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陳姓警員在庭上辯稱,其言論是基於長期共事經驗,針對吳的工作態度與能力進行實情陳述,並非惡意誹謗。法官傳喚雙方前直屬長官李姓所長出庭作證,所長不僅未替吳說話,反而當庭拿出考核紀錄,證實吳姓巡佐確實曾在辦公室用私人電腦「看股票」,且考核紀錄上載明「值班未發揮功能」、「未著制服」、「巡邏未簽巡」等多項工作缺失。
法官審理後認定,警察人員工作表現屬「可受公評之事」,陳員的言論經主管證實確有相符事實,並非憑空捏造,判決吳姓巡佐敗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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