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女子與陸籍丈夫在加拿大結婚,婚後定居中國
- 丈夫因案遭公安逮捕,被判4年6月徒刑入獄
- 妻子訴請離婚並爭取女兒監護權獲准
- 法院認定婚姻名存實亡,無修復可能
(綜合三立新聞、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高雄一名女子小美(化名)15年前與大陸籍男子大壯(化名)在加拿大溫哥華結婚,婚後曾定居中國,育有1女。婚後丈夫不僅家暴,還因案遭中國公安逮捕,被判處4年6個月有期徒刑確定,入獄服刑至今已逾2年。
小美無奈向法院訴請離婚,並爭取女兒的監護權。法院審理後認為,丈夫長期服刑,婚姻已名存實亡,且無修復可能,綜合相關證據後裁准離婚。女兒的權利義務行使與負擔,由小美單獨任之。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