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店家遭「一星怪客」短時間內大量刷負評
- 雷丘律師教3步驟提告妨害信用罪
- 店家應直接「提告」而非「備案」
- 攜帶評價列印件及證明至警局提告即可
- 未找到行為人則地檢署簽結,店家無損失
(綜合三立新聞、壹蘋新聞網等2家媒體報導)
近日有店家反映,Google評論平台出現一名「一星怪客」,明明未曾到店消費,卻在短時間內對大量店家留下1星負評,引發業者不滿。有受害店家指出,該名「評論達人」10分鐘內可給近30家店家一星評價,對連鎖店家更是密集給評。
對此,網紅律師「雷丘律師」分享自救方式,店家可透過3至4個步驟提告「妨害信用罪」。首先,若店家登記為「公司」,由負責人提告;若為獨資商號,則由老闆提告。律師提醒,應直接「提告」而非「備案」,因備案無刑法上意義。
其次,將該則一星評價列印出來,攜帶店家老闆證明,至最近的警察局(因犯罪場所在網路,任何分局均可)提出妨害信用罪告訴,警方會製作筆錄。第三,若找到行為人身分,地檢署將通知開偵查庭,店家須到庭如實說明對方從未消費;若檢察官詢問和解意願,可依自身意願決定。第四,若未找到行為人,地檢署會簽結案件,店家亦無損失。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