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邱裕鈞指現行超速事故統計比例可能被低估
- 警方難得知當下車速,當事人常否認超速
- 車速從30公里增至50-60公里,行人存活率從90%降至10%
- 車輛動能與速度平方成正比,車速微增即大幅提高撞擊能量
- 瑞典、韓國實施速度管理後死亡事故減少
- 市區道路提高車速不一定能縮短旅程時間
(綜合聯合報、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陽明交通大學運輸與物流管理學系教授邱裕鈞指出,現行交通事故統計中的「超速」比例可能被低估。他表示,警方抵達事故現場時無法得知當下車速,加上當事人可能不知或否認超速,警方僅能依現場跡證、錄影或鑑定判斷肇因,導致超速在官方調查資料中的比例偏低。
邱裕鈞引用國外資料指出,超速事故比例高於國內統計,也高於國內交通事故鑑定及覆議案件分析結果,顯示超速是交通事故的重要成因之一。他說明,車輛動能與速度平方成正比,車速微增即大幅提高撞擊能量;車速愈快,駕駛視野愈小、煞停距離愈長,事故風險隨之上升。
以瑞典資料為例,行人遭時速30公里車輛撞擊時存活率約90%,若撞擊速度提高至50至60公里,存活率則降至約10%。
針對速度管理,邱裕鈞指出,市區道路因有紅綠燈,提高車速不一定能縮短旅程時間,關鍵在於號誌控制是否續進或連動。瑞典、韓國等國實施速度管理後,死亡事故確實減少。他強調,速度管理需改變民眾習慣,應先透過宣導讓民眾了解其重要性,而非以生命為代價。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