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府支持護病比入法117年5月上路
- 徐榛蔚籲中央同步檢討護理給付制度
- 花蓮新任護理師薪資北區約4萬、中南區達5萬餘元
- 全縣急救醫院曾14%床位無法收治,現降至約7%
- 衛生局規劃6月再辦護理主管共識營
- 朱家祥:南區轉診主因專科醫師不足,非病房不足
(綜合中央社、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
花蓮縣政府支持中央推動「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護病比入法」,該制度將於117年5月1日起施行,並設有過渡期。縣長徐榛蔚表示,護病比制度化有助保障病人安全、減輕護理人員負荷,但也建議中央在推動制度的同時,持續檢討護理相關給付機制,讓護理專業獲得合理待遇。
衛生局長朱家祥指出,目前花蓮縣新任護理人員薪資,北區醫院約4萬餘元,中南區部分醫院已達5萬餘元,另有簽約金、夜班費、獎勵金等福利。關於病床議題,全縣8家急救責任醫院在護理人力最缺乏時,約14%床位無法收治病患,目前已降至約7%,受影響最多的是醫學中心。
針對護理人力留任,衛生局去年兩度召開縣內10家醫院護理主管共識營,並規劃於115年6月再次辦理,聚焦護病比入法議題。朱家祥說明,南區病患轉診北區主因是部分專科醫師量能不足,非病房不足,各類醫事人力皆面臨短缺。對於補助初任護理師薪資的建議,朱家祥認為應從制度面整體檢討給付與薪資機制,避免僅針對特定對象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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