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議員忠仁·達祿斯涉招待選民 8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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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仁·達祿斯新北地檢署賄選選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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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ETtoday新聞雲等4家媒體報導)
前新北市平地原住民議員忠仁·達祿斯,今年以無黨籍身分登記參選新北市第12選區(平地原住民)市議員,遭檢舉在今年3月間,於新北市樹林區一處婚宴會館席開約18桌,以每桌5000元、約10人一桌的桌菜免費招待選民,並在席間尋求支持,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
新北地檢署14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海山警分局,兵分多路搜索忠仁·達祿斯住家等3處地點,約談含忠仁·達祿斯在內的2名被告及20名證人,共22人到案。檢方訊後認定忠仁·達祿斯罪嫌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15日開庭審理後,裁定忠仁·達祿斯以8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另名被告則諭知5萬元交保。
忠仁·達祿斯曾因2020年協助立委候選人黃仁買票,將黃妻交付的20萬元賄選資金挪為私用、假造名冊,2021年被依預備交付賄賂罪判刑7月、褫奪公權1年定讞,同年12月遭解除議員職務。該選區共7人參選,目前已有忠仁·達祿斯及尋求連任的現任議員楊春妹2人因涉賄選遭查辦[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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