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自由時報、TVBS新聞、聯合報等5家媒體報導)
民進黨前新北市議員黃俊哲因涉收賄、詐領補助款及公益侵占等罪,昨(2日)遭新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兵分18路搜索,約談黃男等7人到案。新北地院今(3日)傍晚裁定黃俊哲、服務處唐姓主任及胡姓助理3人羈押禁見。
檢廉調查,黃俊哲於議員任內,涉嫌利用人頭協會向新北市政府詐領長照補助款,金額近30萬元[3]。此外,他另以人頭慈善協會名義對外募款,將前後約6年收受的300多萬元捐款挪為私用,中飽私囊[3]。TVBS報導則指出,該筆善款被用於個人吃喝玩樂[4]。
最重的一項指控是,黃俊哲於4、5年前接受一起土地分割陳情案時,疑收受曾姓建商400萬元賄賂,利用議員職務向新北市政府關說、施壓以加速行政流程[5][4]。涉嫌行賄的曾姓建商經檢方訊後以100萬元交保,其餘被告分別諭知2萬元交保、限制住居或請回。
檢方認定黃俊哲等3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刑法》加重詐欺取財、行使登載不實業務文書、公益侵占及《洗錢防制法》一般洗錢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黃俊哲曾於2022年選前,因父親及辦公室主任等人以高級禮盒向選民賄選,2024年被高等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而卸職[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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