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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議員黃永昌涉關廟麵賄選遭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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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檢署新北市議員賄選關廟麵黃永昌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新北議員黃永昌疑涉關廟麵賄選,今遭檢調搜索約談
  • 檢調帶回黃永昌、數名里長及收到關廟麵的選民
  • 黃永昌為5連霸議員,今年獲國民黨徵召拚6連霸
  • 黃永昌曾因詐領助理費案被判1年、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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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5家媒體報導)

2026九合一選舉再傳賄選疑雲。國民黨籍新北市議員黃永昌,疑因與樁腳發放關廟麵尋求選民支持,新北地檢署今(7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兵分多路,搜索黃永昌服務處及多名里長辦公室,並帶回黃永昌、數名里長及收到關廟麵的選民,全案朝違反《選罷法》等罪嫌偵辦。

據了解,黃永昌日前疑在地方發放關廟麵向選民爭取支持,因麵品價格被認為較高,檢調認為疑有以物品行賄、影響選舉之虞。檢方將釐清關廟麵發放對象、數量、價值及是否與要求選民投票支持特定候選人有關。

黃永昌(64歲)為現任新北市議員,選區在土城、樹林、三峽、鶯歌,已5連霸,今年獲國民黨徵召提名爭取6連霸,並於上月3日完成登記。他曾任國民黨新北市黨部副主委、議會黨團書記長及埤林里里長等職務。

黃永昌先前曾因涉嫌自2009年起詐領助理補助費2028萬元,遭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一審新北地院認定,黃永昌雖以人頭不實申報助理費,但相關款項主要用於與議員職務有關事項,非挪為己用,不構成貪污,改依《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刑1年、緩刑3年,並命向公庫支付200萬元。案件上訴後,高院去年2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因助理費案宣告緩刑,黃永昌一度被國民黨新北市黨部認定不符參選資格,後因《選罷法》修法後資格變動,獲黨部以徵召方式提名[3]。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黃永昌1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8月
  • 黃妻張淑玲100萬交保,長子次子各15萬、30萬交保
  • 黃永昌步出法院稱「30塊也有問題」
  • 同黨議員指事件對黃本人影響較大,對同黨衝擊有限
  • 民眾黨參選人邸聖德批檢調分顏色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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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新北地院今(8日)裁定黃永昌以1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8個月,並禁止接觸未到案證人,檢方原聲請羈押禁見未獲准。黃永昌繳保後步出法院時表示:「不要把他弄得那麼嚴謹,30塊也有問題。」其妻張淑玲100萬交保,長子及次子分別以15萬、30萬元交保候傳。

## 選區衝擊 黃永昌所屬第8選區(土城、樹林、三峽、鶯歌)今年應選席次由10席減為9席,同黨議員江怡臻已宣布不連任,選情本就緊繃。同黨議員分析,黃永昌走地方組織路線,支持結構與其他候選人區隔,事件對本人及選民觀感影響較大,對同黨其他候選人直接衝擊有限。

## 查賄紅線爭議 民眾黨新北市議員參選人邸聖德批評檢調「分顏色辦案」,指台中市長參選人何欣純發放炒麵、桃園市長參選人黃世杰送雞蛋均未遭調查,質疑執政黨藉查賄製造寒蟬效應。律師則說明,檢方查賄依「投、約、認、搖、行」五大要件審視,需綜合情境評估對價關係,非僅以價值絕對數字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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