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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多找錢不還恐涉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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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多找錢法律責任蘇文俊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店家多找錢不還恐構成侵占罪
  • 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1]
  • 律師提醒勿因小錢吃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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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時電子報、壹蘋新聞網等2家媒體報導)

消費結帳時若店家不小心多找零錢,不少人可能抱著「賺到了」的心態,但律師蘇文俊提醒,明知金額有誤卻不歸還,恐涉及法律責任,甚至構成侵占罪。

蘇文俊指出,店家多找錢與撿到遺失物不同,若顧客當下即發現金額有誤卻未主動歸還,可能觸犯刑法侵占罪,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1]。他強調,切勿因小錢而吃上官司,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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