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二廠前廠長曾文煌涉收賄遭起訴,北檢續查4件採購案
- 曾男與陳姓副廠長、朱姓課長遭聲押禁見獲准
- 劉姓經理、宋姓課長各以50萬、30萬元交保
- 曾男因另案遭羈押,北院撤銷原案的科技監控處分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電核二廠前廠長曾文煌因涉收賄被起訴,台北地檢署續查發現該廠另有4件採購案疑有公務員涉收賄,本月17日指揮廉政署搜索28處,約談9人到案。檢方複訊後,認定曾文煌、陳姓副廠長、朱姓課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劉姓經理、宋姓課長分別以50萬元、3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由於曾文煌已於另案中遭羈押,台北地院於6月25日裁定撤銷其原案的科技設備監控處分。曾男原於今年2月13日提出200萬元保證金後停止羈押,並接受電子手環監控至10月12日止,現因另案羈押而無繼續監控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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