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壽增提外價金475億元,同額列於「其他資產」引爭議
- 金管會將找外部專家檢視會計處理妥適性
- 蔡火炎:若認定不妥,「簽字的都要負責」
- 銀行局已要求台新新光金自我檢視財報處理[1]
- 金控財報申報期限為5月底,若新壽需調整將連帶影響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新光人壽今年首季增提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475億元,同時於財報「其他資產」項目增加近475億元,導致負債與資產同額增加、淨值不受影響,此會計處理方式引發金管會關注。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金管會先前已函覆新壽,外價金認列基礎應以2025年底原新壽與原台新人壽帳列外價金餘額合計數,作為今年1月1日開帳基礎。新壽第1季財報雖已由會計師核閱出具無保留意見並於5月15日公告,但金管會將檢視公司提出的說明與佐證資料,並找外部專家學者共同檢視。蔡火炎強調,若未來檢視後認為處理不妥,「財報簽字的人都要負責」,且「沒有時間表,但也不會拖拖拉拉」。
母金控台新新光金部分,銀行局副局長王允中指出,銀行局已要求台新新光金「自我檢視」財報處理,最好找專家討論。待金控財報出爐後,也會進行檢視,若認為有疑義同樣會找外部專家討論妥適性[1]。由於金控財報申報期限為5月底、最晚6月1日上傳,若新壽第1季財報需調整,金控財報也將連帶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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