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女搭虎航從沖繩返台,艙門關閉滑行時仍用LINE
- 鄰座乘客錄影檢舉,吳女坦承犯行
- 台南地院判罰1萬元,得易服勞役10日
搭機滑行時傳LINE 女乘客挨罰1萬
已沉寂1報告2篇2家追蹤自
LINE民用航空法虎航飛航安全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展開完整內容
(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一名吳姓女子去年11月24日上午搭乘虎航班機從日本沖繩飛往桃園,在艙門關閉、飛機滑行期間,仍持續使用手機連接網路傳送LINE訊息,遭鄰座乘客錄影檢舉。
案件經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函送偵辦,吳女於偵查中坦承不諱,並有檢舉影片為證。台南地院法官審酌,吳女違法使用手機增加飛航通訊受干擾風險,對飛航安全產生潛在危害,考量她犯後坦承犯行,依《民用航空法》第43條之2第1項「在航空器飛航中非法使用干擾飛航之器材罪」,判處罰金1萬元,得易服勞役10日。全案仍可上訴。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