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廢棄鋰電池仍有殘餘電力,擠壓短路恐引發火災
- 回收端應避免與一般垃圾及金屬物混放
- 使用原廠充電設備,避免長時間充電
- 電池膨脹、漏液、冒煙時勿自行拆解,應交付專業處理
- 回收場應加強辨識、分流及暫存管理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高雄市政府環保局今日提醒,廢棄鋰電池即使無法正常使用,仍存有殘餘電力,若遭擠壓短路可能產生高溫,回收端應避免與一般垃圾及金屬物混放。
環保局提出三面向建議。日常使用方面,應使用原廠或符合規格的充電設備,避免長時間充電,勿使用外觀破損、膨脹或異常發熱的電池。廢棄回收方面,若電池出現膨脹、破裂、漏液、異常發熱、異味或冒煙等情形,切勿自行拆解、擠壓或繼續使用,應落實「分類、絕緣、回收」3原則,並交付專業處理。回收端管理方面,回收場及作業人員應加強鋰電池辨識、分流及暫存管理,避免大量集中堆置,並透過巡查及異常監測爭取火災初期的黃金處置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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