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邱建富率10餘人赴縣府抗議溪湖生質能中心
- 居民質疑違反距離民宅500公尺自治條例
- 縣府稱該條例僅規範畜牧場,中心不適用
- 環評爭議經農業部、環境部函釋免依廢清法辦理
- 縣府強調無違法,續依法辦理發包
(綜合聯合報、中時電子報報導)
彰化縣政府規劃在溪湖鎮西勢里設置生質能資源中心,無黨籍縣長參選人邱建富今(12)日帶領10多位民眾赴縣府前陳情抗議,質疑縣府違反自治條例,要求暫緩發包。
邱建富與縣議員陳重嘉、西勢里長蔡福助等人指出,依《彰化縣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開發案應距離民宅500公尺以上,但該中心周邊有住家及商店,明顯違法。居民已提起多項訴願與訴訟,在結果出爐前,縣府應暫緩發包,甚至等新任縣長上任再做決定,並呼籲廠商切勿投標。
縣府農業處回應,該中心是否適用環評的爭議,農業部及環境部均已函文表示,若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採行資源化措施,免依《廢棄物清理法》有關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規定辦理。處理料源非屬農業事業廢棄物,無須向農業部申請再利用許可。至於違反自治條例距離民宅500公尺規定,經查該條例是規範「新設置畜牧場」,生質能資源中心非屬畜牧場,故無違反規定。縣府強調仍依法辦理相關採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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