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甜甜去年5月駕車左轉未禮讓,撞傷對向機車騎士
- 檢方認定有過失,依過失傷害罪起訴,下週開庭
- 小甜甜否認過失,辯稱有查看路況、打方向燈
- 她近年淡出螢光幕,專心陪伴5歲女兒[1]
(綜合壹蘋新聞網、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
藝人小甜甜(本名張可昀)去年5月駕車行經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左轉時,與對向直行的曾姓機車騎士發生碰撞,造成曾男頭部、鼻部及雙膝多處撕裂傷與擦挫傷。士林地檢署偵查後,認定小甜甜左轉未禮讓直行車有過失,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全案預計下週開庭審理。
小甜甜在警詢及偵查中坦承車輛確實與機車碰撞,但否認有過失。她辯稱左轉前有查看路況、打方向燈並緩慢行駛,碰撞後下車曾見對向號誌為紅燈,但行車紀錄器無法確認當時燈號,認為是曾男突然駛出才發生事故。檢方勘驗路口監視器、行車紀錄器,並參酌警方初判表及車禍鑑定意見,認定小甜甜左轉未禮讓直行車有過失,依法起訴。
小甜甜近年淡出演藝圈,專心陪伴5歲女兒。ETtoday新聞雲今年2月曾直擊她帶著女兒前往士林地檢署開庭,女兒全程乖巧安靜等候[1]。
(新增ETtoday新聞雲、TVBS新聞、壹蘋新聞網等5家媒體報導)
小甜甜昨(16)日在臉書公開行車紀錄器影片,強調「威脅對我無效,正義絕不退讓」,但影片曝光後引發網友一面倒砲轟,留言逾千則,指其左轉未禮讓直行車,批評「視線盲區還敢切西瓜」。小甜甜已悄悄將該貼文及影片刪除。
沈玉琳今(17)日受訪時表示,若自己站在小甜甜立場,不會選擇此時公開發文,因藝人身分特殊,風向通常不利。他認為責任歸屬應由司法認定,外界不宜以輿論定奪。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