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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企英科迪微違法在台設點挖角 2人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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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台北地檢署挖角新竹科學園區英科迪微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陸企英科迪微違法在台設點挖角工程師
  • 北檢起訴在台研發主管黃承光及友人林奇賢
  • 兩公司已解散,陳麗娟母女獲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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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中國大陸IC設計大廠英科迪微電子(總部位於北京,主營顯示系統芯片組解決方案)為突破台灣禁令,涉嫌在台設立研發據點並挖角工程師,台北地檢署18日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起訴在台研發主管黃承光及協助設立的友人林奇賢。

檢調查出,英科迪微負責人「王鑫」為在台設立研發據點,先於2021年9月透過陳麗娟、李佳穎母女協助,由李佳穎的道豐公司在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租用辦公室作為營業處所,並聘請黃承光擔任在台研發主管。為降低單一公司營運風險,王鑫再委託友人林奇賢於2022年8月設立鋒洲公司,由黃承光在新竹承租辦公室,就近接觸新竹科學園區廠商,招攬顯示器演算法研發人力,並將研發成果交由英科迪微銷售。在台兩家公司的所有開銷均由英科迪微母公司支應,而聘來的工程師對公司陸資背景並不知情。

台灣明文禁止陸企來台投資從事顯示器演算法研發業務。案經檢察官李安而偵辦後,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未經許可在台從事業務罪起訴黃承光與林奇賢。陳麗娟、李佳穎母女因坦承犯行並深表悔悟,獲緩起訴2年,各須支付公庫30萬及50萬元。道豐與鋒洲兩家公司因在檢調搜索後已解散,無法再予裁罰,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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