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企易保未經許可來台設台灣雲保公司,北檢起訴4名高層
- 4人薪資共逾5820萬元,檢方聲請沒收
- 孫維宗曾任台新銀行資訊處長,領薪1349萬元
- 台灣雲保為6家保險業者建置資訊系統
- 兩家經銷商因不知情獲不起訴處分
中企違法在台設公司 4高層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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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台北地檢署台灣雲保孫維宗易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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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報導)
台北地檢署15日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起訴台灣雲保科技公司及前後任總經理孫維宗、吳銀華、專案經理李錦芬、王世雄等4人,並聲請沒收4人任職期間薪資共逾新台幣5820萬元。
起訴指出,中國易保總公司(eBao Corporation)負責人莫元武,2014年先來台設立台灣易保軟體公司,2016年遭經濟部要求撤資後,2017年改用莫元武的澳籍陸裔弟媳掛名,以相同員工與組織架構重新設立台灣雲保公司,規避陸資審查。陸籍人士岳鵬負責綜理台灣雲保業務及人事管理,透過微信群組、線上會議與陸籍工程師溝通,為台灣多家保險業者建置及維護資訊系統。
檢方查出,台灣雲保透過國內經銷商碩誠國際、準提電腦,將母公司資訊系統產品提供給全球人壽、南山產險、明台產險、兆豐產險、友邦人壽、法國巴黎人壽等業者,並指派工程師進駐進行系統導入與定期維運。易保總公司則以新加坡易保公司名義與經銷商簽約,使上海易保及易保總公司得以在台從事業務活動。
4名被告的薪資分別為:孫維宗(曾任台新銀行資訊處長)工作5年領取1349萬8079元,吳銀華工作8年領取美金68萬6000元(約新台幣2182萬元),李錦芬薪資1816萬2074元,王世雄薪資472萬685元。檢察官李安兒認為,4人協助違反台灣法律的陸企工作,對國家安全與經濟秩序危害甚鉅,請求法院宣告沒收高額薪酬。
經銷商碩誠國際負責人陳韋涵、準提電腦負責人左忠臣,因與新加坡易保公司簽約,不知台灣雲保違法在台從事業務,犯罪嫌疑不足,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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