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委張雅琳、沈伯洋籲運動部推「一縣市一適應運動場地」
- 張雅琳指運動政策過度集中健康者,忽略高齡與身障者
- 沈伯洋建議過渡期導入移動式運動服務[2]
- 民團籲場地須具通用設計、客製器材及專業人員
- 交通可及性與尊重障礙者自主使用權亦受關注
(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報導)
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將於本週六登場,民進黨立委張雅琳、沈伯洋今邀集民團及專家學者召開記者會,呼籲運動部推動「一縣市一適應運動場地」計畫,回應身心障礙者、高齡者、慢性病者及復健後民眾的日常運動需求。
張雅琳指出,目前許多健身房缺乏適應設備,公共場館與校園場地也存在無障礙設施不足的問題,顯示運動政策仍過度集中於「健康的人怎麼運動」,忽略需要支持族群的日常運動權益。她強調,台灣高齡人口比例已突破20%,身心障礙人口持續增加,運動部去年成立並設立適應運動司後,應全面盤點全國適應運動資源,讓適應運動從零星示範走向制度化與普及化[1]。
沈伯洋表示,一縣市一適應運動場地不只是身心障礙者的需求,更是所有人都會面對的公共議題。他認為推動適應運動場地勢必會有過渡期,政府可參考部分國家的作法,導入移動式運動服務,透過行動車輛進入不同社區,搭配教練陪伴,在不同時段提供適應運動支持[2]。
輪椅夢公園執行長陳國嘉提及,台灣多數縣市仍缺乏真正具備「多元適應運動」功能的場館,這類場館不只是無障礙空間,更應具備通用設計、客製化器材、專屬輔具,並配置適應體育教練及運動治療等專業人員[2]。
台灣障礙青年協會理事梁惠芯表示,推動「一縣市一適應運動場地」時,不能只看場館是否無障礙,更要重視交通可及性,讓障礙者真正到得了、進得去。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副秘書長劉于濟建議,各縣市規劃場地時應優先選擇捷運、火車站或公共運輸便利處,避免場地完善卻讓障礙者「到不了」[2]。他另指出,承辦單位應調整服務理念,避免一律要求障礙者必須有陪同者才能使用設備,應依個別能力提供支持服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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