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男酒後駕車停在快車道睡著,酒測值0.63毫克
- 警方到場拍打車窗喚醒,林男下車後搖晃、酒氣濃厚
- 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另舉發酒駕最高罰12萬元
- 警方呼籲喝酒不開車,切勿心存僥倖
(綜合聯合報、自由時報報導)
高雄一名45歲林姓男子8月1日凌晨駕駛紅色休旅車行經前鎮區中山四路南下外側快車道時,不勝酒力直接停在車道上睡著,後方車輛紛紛減速閃避,險象環生。前鎮警分局草衙派出所員警獲報到場,拍打車窗、大聲呼喊後才將林男喚醒。
林男下車後眼神渙散、搖搖晃晃,開口應答時散發濃厚酒氣。警方對他實施酒測,酒測值達每公升0.63毫克,超過法定標準值。林男坦承稍早在熱炒店飲酒,自認仍可開車返家,不料途中酒力發作。
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將林男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1款舉發酒後駕車,最高可處12萬元以下罰鍰,並將車輛移置保管。警方強調,中山四路為高雄重要交通幹道,深夜車流速度快,若未及時發現恐釀追撞事故。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