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謝男一家因等餐太久拍桌不吃,與闆娘互丟菜夾
- 林姓老闆持菜刀衝出理論,遭謝男女兒控告恐嚇
- 法官勘驗監視器認定老闆無恐嚇犯意,判決無罪
- 雙方互控傷害、公然侮辱部分已和解撤回告訴[1]
(綜合中時電子報、TVBS新聞、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高雄鳳山一家雞肉飯店發生消費糾紛,謝姓男子一家三口於2023年2月12日中午用餐時,因不耐久候,謝妻上前詢問進度,遭李姓闆娘回嗆「前面還在等都沒點餐,如果你不爽吃就出去」。謝男憤而拍桌表示不吃,準備騎車離開時,闆娘拿菜夾丟向謝男,謝男撿起夾子反砸回店內,雙方爆發肢體衝突。
在後台切雞肉的林姓老闆聽到妻子遭辱罵,隨手抄著菜刀衝出店外理論。謝男衝上前環抱老闆,雙方發生推擠拉扯;闆娘則趁亂推打謝男女兒額頭、拉扯其安全帽。謝男未成年的女兒事後控告林姓老闆「作勢要砍全家」,涉犯恐嚇罪。
高雄地院審理時,林男辯稱當時只是切雞肉到一半,聽到咆哮才直覺反應走出來,如果真要恐嚇不會馬上把刀放下。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林男持刀走出後並未靠近謝男女兒,且一被謝男環抱,便主動將菜刀放置於路旁機車上,無持刀威嚇或繼續逼近的舉動。法官認定林男身為小吃店經營者,營業時間持刀處理食材合乎情理,且衝突對象始終是拍桌的謝男,難認對一旁的女兒有恐嚇犯意,判決林男無罪。
至於雙方互控傷害、公然侮辱部分,因彼此已於今年5月達成和解並具狀撤回告訴,依法判決公訴不受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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