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婦追垃圾車拋甩垃圾砸傷清潔隊員
- 檢方依妨害公務及傷害罪起訴
- 一審認定屬技術不佳,改依過失傷害判拘役15天
- 二審駁回檢方上訴,全案確定
- 陳婦事後上網討拍,網友反斥她不體諒清潔員
(綜合聯合報、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高雄楠梓區一名陳姓婦人於去年4月10日傍晚等候垃圾車時,未等車輛停穩便將垃圾拋甩入車斗,不料砸中站在車尾的清潔隊員,造成對方左大腿挫傷。
檢方認為陳婦明知車上有隊員仍硬丟,具有妨害公務與傷害的「不確定故意」,依妨害公務、傷害等罪起訴。橋頭地院審理時,法官認定陳婦拋擲方向原為車斗左側,因拋物線軌跡才誤中右側隊員,屬「技術不佳」而非故意攻擊,且妨害公務需有主觀意圖,因此變更法條,改依過失傷害罪判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
檢察官不服上訴,主張陳婦先前就有類似行為,且事後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討拍、公審清潔員,導致基層清潔員遭受精神壓迫,量刑過輕。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合議庭仍認為陳婦無妨害公務故意;至於網路公審部分,網友並未挺陳婦,反而紛紛斥責她不體諒清潔員,言論未對隊員造成實質加害效果,一審量刑適當,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