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男與陳女二審認罪,僅就量刑上訴請求輕判
- 陳女已訴請離婚,並拒收吳男書信物品
- 吳男律師主張一審審判長提問污染國民法官心證
- 一審判吳男無期徒刑、陳女19年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吳姓男子與陳姓女子涉嫌虐死2歲繼子,一審國民法官庭判吳男無期徒刑、生母陳女19年。高等法院二審今(25)日開庭,兩人皆認罪,僅就量刑上訴,請求輕判;陳女並已向新北地院訴請離婚。
吳男律師主張,一審審判長曾問吳男「你覺得被害人是不是活在一個類似地獄的世界」,吳男答「是」,此舉使國民法官受語言污染,加上一審駁回量刑前社會調查聲請,導致量刑過苛,判處無期徒刑。律師指出本案為社會矚目案件,吳男可能至少關25年,請求二審囑託機關進行量刑前社會調查,若量刑評價有疑慮,應撤銷原判決發回一審。
陳女律師則表示,一審審判長有使國民法官產生預斷及偏見的情形。陳女在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後已訴請離婚,且主動向看守所申請拒收吳男寄送書信及物品,顯示有改善措施與深刻反省,請求二審從輕量刑。
根據一審判決,吳男去年多次以香菸炙燙、掌摑、踢踹男童,甚至抓其雙腳倒立摔至床上,導致硬腦膜下出血。陳女目睹孩子受傷、眼神渙散,卻因畏懼丈夫反對未送醫,隔日只留下2瓶奶獨留孩子在家,上班長達12小時,男童經搶救20多天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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