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管署長顏旭明涉公務背信罪,遭檢調搜索約談
- 檢方複訊後認定罪嫌重大,諭知3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 搜索範圍涵蓋環管署等7處,約談14名證人
- 中檢澄清本案「與業務費無關」
- 環境部聲明全力配合調查,對貪瀆零容忍
- 顏旭明曾任嘉縣環保局長,地方人士感意外[27]
脈絡更新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自由時報等11家媒體報導)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署長顏旭明涉嫌公務背信案件,台中地檢署5月13日指揮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持搜索票前往環管署等7處執行搜索,並約談顏旭明及14名證人到案說明。經檢察官漏夜複訊後,認定顏旭明涉犯公務背信等罪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諭知30萬元具保及限制出境、出海,其餘證人均請回[26][25][24]。
台中地檢署由「黑金組」檢察官何建寬主辦[20][1]。針對外界傳言與「業務費支用」有關,中檢澄清「與業務費無關」,但未進一步說明具體案情[8][1]。另有報導提及,顏旭明去年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期間赴歐洲考察,曾引發「官商同行」爭議,但當時政風調查結果為「查無不法」[8]。
環境部次長沈志修表示,政風單位事前未接獲檢舉或陳情,推測由外部直接向檢調檢舉[7][3]。環境部發布聲明,強調已要求環管署全力配合司法調查,確保業務正常運作,並重申對貪瀆「零容忍」決心,將視偵辦進度啟動內部行政程序[18][17][16]。
顏旭明曾任嘉義縣環保局長、縣府秘書長,2023年環境部升格後接任首任環管署長。涉案消息傳回嘉義,昔日同僚感到錯愕[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