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管署長顏旭明涉公務背信遭30萬元交保
- 彭啓明承諾加嚴部內特支費與公務車使用規範
- 顏旭明被揭露災情期間赴歐考察並要求航空公司提供貴賓室
- 環境部已將顏旭明調為非主管職,由常次沈志修代理署長
(綜合中央社、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長顏旭明因涉公務背信案,遭台中地檢署約談後以30萬元交保。環境部長彭啓明今日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表示,將全力配合檢調查明真相,並針對部內用車及特支費使用加嚴規範。
彭啓明指出,有立委揭露,花蓮縣光復鄉災情期間,顏旭明正在歐洲進行10天考察,期間還出具公文要求國籍航空提供貴賓室。彭啓明坦言此事「應該要被檢討」,已嚴格規定所有同仁不得再發文要求航空公司提供貴賓室。
環境部已將顏旭明調整為非主管職務,署長職務暫由環境部常務次長沈志修代理,以確保汛期防災期間行政運作穩定。彭啓明強調,清廉是公務員基本職業倫理,將視司法調查結果依法處理,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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