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轎車停放高雄透天民宅門口,未劃紅黃線
- 住戶家中長者過世,遺體因車輛堵門無法進入
- 警方查無車主電話,通報交通大隊處理
- 交通大隊依「妨礙通行」開單並拖吊
- 警方提醒:無禁停標線仍可能因妨礙出入遭罰
(綜合聯合報、自由時報報導)
高雄市苓雅區發生一起特殊違停案件。7月26日上午,一輛白色轎車停放於一處民宅正門口,該處雖未劃設紅、黃線等禁止停車標線,但因該戶家中長者過世,家屬正準備將遺體接回家中奠祭,轎車堵住大門導致遺體無法進門,家屬報警求助。
警方到場後先查詢車主電話欲通知移車,但查無聯絡資訊,遂通報交通大隊處理。交通大隊確認車輛停放位置雖無禁停標線,但已明顯妨礙住戶人員及車輛通行,連機車也無法進出,因此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第1項第9款「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不得停車」之規定,當場開單告發並將車輛拖吊移置,排除通行障礙,讓家屬順利辦理治喪事宜。
高雄市交通大隊強調,民眾停車不能只看有無紅黃線,只要車輛明顯妨礙他人或車輛通行,即使未劃設禁停標線,仍可依法舉發、拖吊。警方呼籲駕駛人停車前應確認是否影響住戶及車輛出入,以免影響他人權益並讓自己荷包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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