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榮2主任放任廠商代刀 判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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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榮總廠商代刀楊孟寅詐領健保鄭文郁醫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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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4家媒體報導)
台中榮總前腦腫瘤神經外科主任楊孟寅、微創性神經外科主任鄭文郁,2023年起涉嫌放任不具醫師資格的醫材廠商人員進入手術房代為執行脊椎手術,並詐領健保及自費費用。台中地院今(15)日一審宣判,依違反醫師法等罪判處楊孟寅1年4月、鄭文郁1年2月,均緩刑4年;3名廠商人員各判1年、8月、8月,均緩刑3年,全案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楊、鄭為圖勞務便利並鞏固與廠商合作關係,執行脊椎內視鏡及融合手術時,指示陳姓及2名林姓醫材商人員進入手術區,從事電燒止血、抓取組織、植入螺釘及組裝連接桿等核心醫療行為,形成「醫師掛名、廠商執刀」模式。檢方清查,被告5人犯罪所得合計196萬7039元。醫材廠商為確保銷售利潤,依銷售金額提撥2至3成作為「公關費」交付醫師,形成「私下分利」的違法結構[1]。廠商代做1台手術可獲利約3萬元[4]。
案件源於基層醫護人員拍攝的手術室畫面。檢方勘驗發現,楊孟寅主刀時未刷手、未穿無菌衣,口頭指導後疑似離開手術房,實際由林姓廠商替患者進行脊椎融合手術;鄭文郁同樣未刷手、未著無菌衣,由陳姓廠商操作,鄭甚至背對患者與他人聊天,還抱怨晚餐菜色[1]。
檢方指出,楊、鄭共有13台刀由廠商代刀[2]。兩人偵訊時起初否認或避重就輕,遭聲押後才坦承犯行。檢方痛批兩人嚴重違反醫療倫理,其中楊孟寅先前已有詐欺犯行經緩起訴紀錄仍再犯[2],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法院審理後仍給予緩刑宣告。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法院指無證據顯示病患受實際傷害,且已全數和解賠償
- 楊孟寅、鄭文郁各捐款100萬元至健保愛心專戶[1]
- 台中榮總聲明尊重判決,已移送考績會並強化手術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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