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仁〇金屬公司偷排含鎳廢水長達6年
- 鎳濃度超標37.5倍,氟鹽超標9.6倍
- 業者私設管線繞流並造假申報掩飾
- 不法獲利541萬餘元,檢方聲請沒收
- 黃姓負責人被依《水污染防治法》起訴
- 環管署:最高可判5年徒刑及罰金1500萬
(綜合三立新聞、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今(9)日公布,台中一家金屬表面處理業者「仁〇金屬公司」長期繞流排放含重金屬鎳及氟鹽等有害健康物質廢水,時間長達6年。經環境部科技監控系統及中區環境管理中心長期蒐證,檢環警聯手偵辦,台中地檢署已依《水污染防治法》起訴黃姓實際負責人,並向法院聲請沒收541萬餘元犯罪所得。
環管署指出,該公司領有廢水貯留許可,製程廢水理應經處理後回收使用,不得排放。業者為降低廢水處理成本,私設閥門及三通管線,將未經處理的原廢水繞流排入廠區後方排水溝,再匯入承受水體,並以虛偽申報廢水量與汙泥量掩飾犯行。經長期監控採樣送驗,重金屬鎳濃度最高超標37.5倍,氟鹽最高超標9.6倍。
專案小組於114年3月下旬展開查緝,當場查獲繞流管線。統計該公司自2019年至2025年,因繞流廢水所節省的藥品費、電費及汙泥清除處理費等,不法利益達541萬餘元,台中地檢署已向法院聲請沒收。後續並將依法追繳其短繳的水汙染防治費。環管署強調,偷排含有害健康物質廢水最高可判5年徒刑及罰金1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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