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女成立數位行銷公司,替詐團製作投放假投資名人廣告
- 集團購買大量LINE水軍帳號,營造多人獲利假象
- 36名被害人財損逾5554萬元,單一被害人最高損失逾1139萬元
- 涉案公司收取服務費逾2800萬元,不法利益逾8354萬元
- 警方查扣現金528萬及泰達幣約8.9萬顆,總值逾800萬元
- 李女等4名核心成員遭羈押,李女已被檢方起訴
數位行銷公司助詐團投放廣告 36人遭騙逾55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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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壹蘋新聞網、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等3家媒體報導)
台南市刑大破獲一起數位行銷公司協助詐騙集團投放廣告的案件。37歲李姓女子(壹蘋報導為李女,ETtoday報導為36歲李姓男子)自2023年起在台南仁德成立數位行銷科技公司,另於境外設立空殼廣告科技公司,表面從事合法行銷,實則替詐團製作、投放假冒「樂活大叔」、「走圖小天后林穎」等投資名人的深偽廣告,並刊登於Facebook等社群平台。
為提高廣告可信度,該集團還自行創設或向境外購買大量LINE「水軍」帳號,加入假投資群組互動留言、張貼獲利截圖,營造多人獲利的熱絡假象,藉此降低被害人戒心。警方指出,該公司提供從廣告製作、帳戶租用、投放到流量操作的「一條龍」服務,將合法數位行銷技術轉化為詐團的犯罪工具。
警方清查發現,該公司直接投放假投顧名人廣告,造成22名被害人受騙,財損逾5254萬元,單一被害人最高損失超過1139萬元;另出租廣告帳戶供其他業者投放假交友詐騙廣告,導致14人受害、損失逾300萬元,合計36人財損超過5554萬元。涉案公司向詐團收取廣告投放及服務費逾2800萬元,全案涉及不法利益逾8354萬元[3]。
專案小組分3波搜索涉案公司及李女等13人住處,查扣手機34支、筆電11台、電腦主機3台、平板1台,以及硬碟、記憶卡等證物,另查獲現金528萬3800元、泰達幣(USDT)約89599顆(折合約273萬5000元)。李女及張姓、施姓等4名核心成員遭法院裁定羈押,李女近日已被檢方起訴[3]。
台南市刑大大隊長李宏倫表示,本案與傳統詐團自行散布粗糙廣告的模式不同,而是將專業數位行銷公司變成詐團的廣告部門,從美編設計、廣告投放到水軍操作均有專人負責,再以合法公司外觀掩飾非法用途。警方呼籲民眾勿輕信網路廣告標榜名人推薦、高額獲利的內容,相關業者也不要為高額報酬協助製作、投放詐騙廣告,以免成為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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