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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頸案家屬捐500萬 兇手律師質疑轉移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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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割頸案楊承勳民事求償高等法院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高院14日開庭審理割頸案民事求償,訂11月25日宣判
  • 兇手律師質疑楊家捐500萬獎助學金是故意減少資產
  • 楊父反擊:若殺首富孩子是否一毛不賠
  • 楊父強調捐款從未留作私用,痛批對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 庭後兇手律師再罵被害家屬律師「法律人之恥」[1]
  • 楊家二審求償2177萬餘元,一審判賠938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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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新北市國中生楊承勳割頸案民事求償部分,高等法院14日再度開庭審理,並訂11月25日上午宣判。行兇郭姓少年委任律師林月雪在庭上質疑,楊家將500萬元愛心捐款捐作獎助學金是「故意減少資產」,此說引發楊父強烈不滿。

楊父在法庭上反擊,賠償責任不能視被害人財力而定,若真如此,「如果2名被告殺害全國首富的孩子,是否一毛錢都不需要賠償?」他強調,愛心捐款來自新北市政府開設的愛心大平台,從未留作私用,捐給清水高中是為幫助清寒學生,「如果被告律師認為捐款是故意轉移資產,那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楊父更直言,可將捐款全數交給被告父母,讓對方兒女來償命。

楊父也提及,自己女兒重度智能障礙,夫婦已50多歲,原由楊承勳承諾照顧姊姊,如今遭剝奪責任,「造成損害的人難道不用賠償嗎?還是法院認為,就讓姊姊跟著兩夫婦一起離世?」

庭後,林月雪再度批評楊家委任律師李惠暄是「法律人之恥」,引起楊母不滿。李惠暄則表示,家屬知道可能拿不到賠償金,但希望法院判決是爭一個公平與正義[1]。

本案刑事部分,郭姓少年與林姓乾妹分別判刑12年、11年定讞。民事一審判郭、林及法定代理人須連帶賠償938萬餘元,楊家上訴二審求償2177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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