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割頸案民事二審,郭男律師聲請調查楊家財產引爆攻防
- 郭男律師書狀批楊家律師李惠暄「是法律人之恥」
- 李惠暄高EQ回應:當事人最重要,指控不會放在心上
割頸案二審攻防 乾哥律師批「法律人之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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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割頸案李惠暄林姓少女民事求償郭姓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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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壹蘋新聞網、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新北市楊姓國中生割頸案刑事部分已於今年2月定讞,郭姓少年、林姓少女分別判刑12年、11年。民事求償部分目前仍在高等法院審理中,楊家父母及姊姊請求撫養費、精神慰撫金等共2177萬餘元,一審判郭、林及其法定代理人賠償938萬餘元,全案上訴二審。
二審攻防焦點之一為撫養費賠償。郭姓少年的委任律師認為,為確認請求是否有據,向法院聲請調查楊家的財產與收入情形,引發楊家不滿,雙方多次在法庭針鋒相對。
庭訊結束後,郭男律師透過書狀批評楊家委任律師李惠暄,指她身為法律人,碰到不懂法律的當事人應教導而非做不實情緒性發言,直指「討好當事人,是法律人之恥」。
對此,李惠暄回應表示,她懂法律,同時也理解為人父母、被害者的心情和感受。她強調,對她來說當事人才是最重要的,她會盡力溝通並尊重每個人的決定,訴訟中對她的指控或批評,她不會放在心上。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