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富邦人壽TIS實際177%,但揭露上限僅140%
- 金管會:業者揭露只能到申請目標值,富邦作法不合規
- 保險局後續將討論如何處理私下揭露不同數據
- 業者可申請提早中止過渡措施,但一旦中止不得恢復
- 選擇過渡措施的業者須加註星號,未達標者加兩顆星
富邦人壽TIS揭露爭議 金管會表態
已沉寂1報告5篇3家追蹤自
TIS保險局富邦人壽蔡明興金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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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保險業今年接軌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TIS),取代行之多年的資本適足率(RBC)。金管會提供最長15年的選擇性過渡措施,目前有14家壽險公司申請。富邦金董事長蔡明興5日受訪透露,富邦人壽上半年TIS高達177%,遠高於申請的目標值140%,並考慮明年申請結束過渡期。對此,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今日提出三點聲明,明確表示業者對外揭露TIS只能到申請上限值,富邦作法不合規。
蔡火炎強調,這並非臨時新規定,而是業者申請過渡措施時就已確立的遊戲規則。選擇過渡措施的業者,對外揭露TIS須以申請目標值為上限;富邦人壽申請上限為140%,因此揭露時只能到140%,蔡明興公開177%的數字並不合規。保險局後續將討論如何處理業者另行發布有別於公開揭露數據的情形。
蔡火炎回應蔡明興「放棄過渡措施」的說法,表示業者可申請提早中止適用,但一旦中止,若未來財務狀況生變,就不能再申請恢復。他提醒,過渡措施是15年的改善承諾,業者須按核准的改善路徑增資、降低風險,而非只看單一年度揭露數值。
此外,為提升資本資訊透明度,未選擇過渡的壽險公司直接揭露TIS無需加註記;選擇過渡者須在數字右上角加註一顆星號,若自有資本調整率未達自設標準,則加註兩顆星號,代表「說得到做不到」。蔡火炎也指出,不宜拿各公司的TIS直接比較,因為並非所有公司都申請過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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