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男在彰化龍燈公園全裸裸泳、攀籃框,友人拍片上傳網路
- 法官判罰金5000元,考量犯後坦承、無前科、損害非嚴重
- 法官體諒被告年輕易衝動,予以輕判[2]
(綜合中時電子報、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彰化一名年約20多歲的黃姓男子,於去年7月間在員林市龍燈公園兩度全裸「展示自我」,包括在滯洪池裸泳、攀上籃球框拉吊,全程被友人拍下並上傳網路,引發關注。警方獲報後依妨害風化罪將黃男送辦,全案近日由彰化地院審結。
法官判處罰金5000元,理由包括:被告輕忽他人觀感,在公園滯洪池、籃球場等不特定多數人可能見聞之處裸露全身,行為不當;但考量其裸露時間不長、周圍群眾不多,所生損害尚非嚴重,且被告犯後坦承全部犯行、態度尚可,此前無公然猥褻前科。法官另體諒被告年紀尚輕、難免較為衝動,依其知識程度與家庭生活狀況,予以從輕量刑[2]。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