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7月暴雨,彰化刺青男跳進滿水位滯洪池裸泳
- 友人協助拍攝並上傳社群,引發熱議
- 警方當日通知到案,黃男辯稱「一時好玩」
- 法官依公然猥褻罪開罰5000元,可易服勞役
(綜合ETtoday新聞雲、三立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去年7月8日彰化地區受強烈對流雲系影響降下暴雨,員林市龍燈公園滯洪池達滿水位。一名25歲黃姓刺青男子見狀,先穿著泳褲從籃球框跳入水中,隨後脫光全身裸泳,並上岸搖擺身體後再度下水,全程由友人拍攝並上傳社群平台。
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當日即通知黃男到案說明。黃男辯稱「看到滯洪池滿池,一時好玩」才裸泳,被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法官審理後認定,黃男在公園滯洪池、籃球場等公共區域2次裸露全身,侵害社會秩序與善良風俗,依《刑法》公然猥褻罪開罰5000元,可改易服勞役,全案仍可上訴。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