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局前副局長黃建榮涉放貸、恐嚇遭監察院彈劾
- 懲戒法院開庭,法官黃麟倫怒斥其「警察生活很不單純」
- 黃建榮被控轉借千萬收取340萬高額利息
- 法官質疑其以女兒名義寫投資計畫書對外招攬
- 黃建榮接受招待赴柬埔寨旅遊,辯稱有追緝需求遭法官駁斥
- 黃建榮庭末承認「我錯了」
刑事局前副局長涉放貸恐嚇 懲戒法官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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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八會館案懲戒法院黃建榮黃麟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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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報導)
刑事局前副局長黃建榮因捲入「八八會館案」遭拔官,後被監察院彈劾移送懲戒法院。今日開庭,受命法官黃麟倫當庭嚴厲訓斥,直指其「警察生活很不單純」。
黃建榮被控向李姓友人無息借款一千萬元,再轉借逸居公司負責人答姓女子,收取高額利息340萬元,並恐嚇答女要求支票提早兌現;另曾前往八八會館歡唱、接受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招待赴柬埔寨旅遊等。
庭訊中,黃麟倫多次強調懲戒法院審判的是「人格」,重點在公務員是否失清廉、誠信、謹慎。他質疑黃建榮歷來陳述前後不一致,並指出黃自稱忙於公務,卻有時間做上千萬投資,「一個月薪資10多萬,怎麼有那麼多時間?」法官也質問黃建榮以女兒名義寫投資計畫書、自己擔任代理人,讓答女以「刑事局副局長有投資」為名對外招攬,「公務員可以這樣嗎?你們警政署高官都這樣嗎?」
黃建榮一度辯稱借錢轉貸是女友林秋宜所為,與先前說法不同,法官當場戳破其說詞與林秋宜不一致。針對接受招待赴柬埔寨旅遊,黃辯稱是因有追緝要犯需求、且最終有付錢,法官則反駁此說法與警察大學前校長陳檡文被控接受招待時辯稱「要查白狼情資」如出一轍,且黃未事前報備。
黃麟倫也質疑黃建榮將胞兄退休金投資款項匯入自己帳戶再提現,為何不直接匯給胞兄?黃建榮承認不夠謹慎,但認為只是借帳戶給哥哥「應該沒什麼問題」。法官訓斥後,黃建榮才緩緩道出「我承認這個案子裡面,我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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