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與7家醫院合作推動酒癮治療補助
- 年滿18歲自願戒治者每人每年最高補助4萬元
- 補助涵蓋醫師評估、藥物輔助、心理諮商等
- 酒駕者重新考照須12個月酒癮治療,自費成本高
- 可透過華人飲酒問題篩檢問卷及AUDIT自我檢視
(綜合ETtoday新聞雲、TVBS新聞報導)
花蓮縣衛生局宣布與花蓮慈濟醫院等7家醫療機構合作,推動「酒癮治療費用補助方案」,年滿18歲、自覺或經評估有酒精依賴或問題性飲酒且自願接受戒治者,均可申請每人每年最高4萬元的治療費用補助。
參與醫院包括花蓮慈濟醫院、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國軍花蓮總醫院、門諾壽豐分院、榮民總醫院鳳林分院、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及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服務內容涵蓋醫師評估、藥物輔助、心理諮商及個別化處遇。
衛生局長朱家祥指出,許多酒癮者因就業、經濟不佳等因素降低治療動機,補助方案旨在減輕醫療負擔,提升治療意願。他也提到,不少民眾因酒駕衍生交通違規與法律責任,若要重新取得駕駛資格,須接受長達12個月、至少12次的酒癮治療評估與追蹤,自費治療成本往往高於經濟社會成本。
民眾可透過「華人飲酒問題篩檢問卷」及「酒精使用疾患確認檢測(AUDIT)」進行初步自我檢視,必要時尋求專業協助。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呼籲民眾從減少飲酒頻率、避免過量飲酒及拒絕勸酒文化做起。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