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6月1日起擴大65歲以上長者健保費補助
- 每人每月最高補助826元,設籍滿1年即可申請
- 65歲以上及55歲以上原住民長者假牙補助同步上路
- 假牙補助一般長者最高5萬元,中低收入戶最高5.5萬元
- 縣府估算健保補助年需約4.6億元
(綜合聯合報、TVBS新聞、中時電子報等3家媒體報導)
花蓮縣政府宣布,自6月1日起擴大兩項敬老福利政策,分別為「65歲以上老人全民健康保險費補助」及「65歲以上長者暨55歲以上原住民長者假牙補助」。
健保費補助方面,對象由原先的85歲以上長者,擴大至設籍花蓮縣滿1年且年滿65歲以上者。每人每月最高補助826元,以不超過健保第六類地區人口自付額為上限。縣府估算,全縣65歲以上約6萬多人,全面補助健保費約需4.6億元。符合資格者由縣府彙整資料送交中央健保署辦理保險費減免,民眾無需另行申請或退保。縣府提醒,6月收到的健保繳款單繳納的是5月保費,仍需按時繳納。
假牙補助同步上路,分為兩類:一般長者為65歲以上、112年1月1日前設籍滿3年,5年內累計最高補助5萬元;中低收入長者為65歲以上或55歲以上原住民,具低收、中低收入戶等身分,5年內累計最高補助5.5萬元。55歲以上一般原民則向縣府原住民行政處申請,補助金額最高5萬元,且不得與原住民族長者裝置假牙補助計畫或秀林鄉公所假牙補助重複申請。縣長徐榛蔚表示,盼藉此減輕長者經濟負擔,提升生活品質與健康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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