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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男謊報測試警效率 遭逮移送裁處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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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社會秩序維護法謊報酒吧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三重陳男酒後1小時內兩度謊報酒吧吸毒打架
  • 警方兩度到場均無所獲,巡查發現陳男在附近講電話
  • 陳男坦承想測試警方到場速度與效率
  • 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最重可處拘留或1.2萬元罰鍰[2]
  • 警方通知家屬將陳男領回[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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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三立新聞、壹蘋新聞網、東森新聞等3家媒體報導)

新北市三重區一名陳姓男子酒後情緒失控,今(25)日凌晨在1小時內兩度撥打110報案,謊稱仁愛街上的「510酒吧」有人吸毒、打架鬧事。警方兩度派遣警力到場,均未發現任何違法情事。

警方擴大巡查周邊時,在仁政街152號前發現一名情緒激動、正在講電話的男子,上前盤查後確認他就是報案人陳男。陳男坦承因飲酒後情緒不穩,故意重複謊報,目的是「想測試警方到場速度與效率」。

警方當場告知其行為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1項第3款「故意向公務員謊報災害」,後續將依法裁處拘留或新台幣1萬2千元以下罰鍰,並通知家屬到場將他帶回[2]。警方呼籲,110報案專線屬於重要公共資源,民眾切勿因一時情緒或惡作劇而謊報案件,以免影響真正需要緊急救援的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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