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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前首相納吉申請暫緩15年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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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DB巫統特赦納吉馬來西亞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納吉申請暫緩執行15年徒刑,法院10月14日審理
  • 律師稱若支付罰款並獲准暫緩,納吉可能當天獲釋
  • 納吉資產遭凍結,巫統成立「納吉團結基金」籌款
  • 國家元首18日給予有條件特赦,允許居家監禁至20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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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因涉及一馬發展公司(1MDB)貪腐案而入獄的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Najib Razak),已向吉隆坡高等法院申請暫緩執行去年12月被判處的15年有期徒刑。法院將於10月14日審理此案。

納吉的委任律師沙菲宜(Muhammad Shafee Abdullah)表示,若納吉支付5000萬令吉(約新台幣3.9億元)罰款並獲准暫緩執行刑期,「他很可能當天就能獲釋」。不過,由於納吉的法律團隊尚未收到確認特赦的正式文件,居家監禁的具體條件仍不明朗。

納吉目前仍無法支付這筆罰款,因其許多資產已遭政府凍結。為協助籌措罰款,他所屬政黨巫統(UMNO)已成立「納吉團結基金」。

納吉於2022年8月因挪用SRC國際公司資金遭判12年徒刑,後減至6年。馬來西亞國家元首蘇丹依布拉欣(Sultan Ibrahim)18日給予納吉有條件特赦,允許他在支付罰款後以居家監禁方式服完剩餘刑期,預定於2028年8月獲釋。去年12月,納吉又在另一起1MDB相關案件中被判15年徒刑,將在SRC案刑期結束後接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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