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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回收站長欠稅6千萬 藏7億財產遭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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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分署欠稅管收行政執行資源回收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資源回收站長欠稅約6,000萬元,僅清償4萬餘元
  • 執行官查出其隱匿處分財產總額約7億元
  • 胡男辯稱款項是合作社款項,自己只是「打雜」
  • 因無法交代金流且拒不履行,法院裁定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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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壹蘋新聞網、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

桃園一名64歲胡姓男子曾任某資源回收物運銷合作社站長,因2006年至2007年間利用人頭社員攤提所得、漏報鉅額營利所得,遭國稅局補徵所得稅3,700餘萬元及裁處罰鍰2,371萬餘元,合計欠稅約6,000萬元。胡男多年來僅清償4萬餘元,其餘遲未繳納,案件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強制執行。

執行官追查發現,胡男自2007年至2016年間多次出售名下桃園區及蘆竹區多筆不動產,賣價流向不明;其銀行帳戶更有來路不明所得匯入約7億元,部分以現金提領後去向不明,部分先匯入名義上由其妻擔任負責人、實則由胡男實質掌控的公司,再以現金領出,形同隱匿處分財產。

桃園分署16日通知胡男到案,訊問時胡男辯稱,匯入款項是合作社買賣運銷款,要發給社員,因「正常匯入合作社帳戶再領錢看起來很奇怪」,才先匯入個人帳戶;又稱自己只在妻子公司「打雜」,領現金是奉妻指示,絕非占為己有。執行官要求胡男提出社員受領款項的證明,胡男完全無法提供,且屢次拒不交代現金流向。

執行官認定胡男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有隱匿或處分應供強制執行財產」等管收事由,向桃園地院聲請管收。法官審理後裁定准予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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