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化公公兩度利用權勢性侵媳婦,致其懷孕墮胎
- 公公冒用入獄兒子名義簽署手術同意書
- 媳婦身心受創,2023年3月因故身亡
-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駁回上訴,判1年6月
(綜合ETtoday新聞雲、東森新聞報導)
彰化一名人妻因丈夫入獄服刑,經濟陷入困境,被迫仰賴公公資助生活,不料公公竟兩度利用權勢性侵媳婦,甚至導致對方懷孕墮胎。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日前駁回公公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
判決指出,該名媳婦2017年結婚後與丈夫、公公同住彰化。丈夫入監後,她與兩名幼子頓失經濟來源,日常開銷全仰賴公公。公公趁家中無人,利用媳婦受其扶助不敢違抗的處境,在住處強行性侵得逞。媳婦事後發現懷孕5週,公公為掩蓋犯行,隔天陪同媳婦前往診所服藥終止懷孕,並冒用入獄兒子的名義在手術同意書上簽名,寫下「代兒子願意負法律責任」等字眼。
同年10月中旬,公公再次闖入媳婦房間,無視反抗強行侵犯,還說出「一下下就好」等語,直到孫女在門外大聲敲門詢問「為什麼鎖門?」才被迫收手。
媳婦除遭公公侵犯外,丈夫先前也曾外遇,導致身心嚴重創傷,前往屏東親友家避難並報警。就醫期間被診斷患有持續性憂鬱症,出現自殘傾向。媳婦於2023年3月因故身亡,但檢警仍根據其生前筆錄、就醫紀錄及手術同意書等證據提起公訴。
公公矢口否認犯行,辯稱媳婦外遇懷孕,「怕左鄰右舍講閒話」才陪同墮胎。法官考量相關病歷、親友證詞及監視紀錄,認定指控屬實。臺中高分院認為,公公身為長輩,為滿足私慾利用經濟權勢施暴,犯後毫無悔意,不宜宣告緩刑,最終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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