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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高溫 屏縣籲防熱傷害「3要3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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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屏東縣熱傷害衛生局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夏至屏東出現37.5度高溫,衛生局籲防熱傷害
  • 防熱「3要」:保持涼爽、少量多次補水、提高警覺
  • 防熱「3不」:不在高溫時段曝曬、不留幼童在車內、不以含糖飲料取代水
  • 急救5步驟:蔭、脫、散、喝、送
  • 熱傷害處理不當死亡率高達30%
  • 營養師提醒水果適量、飲水以純水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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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今日(21日)為夏至,屏東縣出現攝氏37.5度高溫。屏東縣政府衛生局呼籲民眾謹記防熱「3要3不」原則,並熟記急救5步驟「蔭、脫、散、喝、送」,以降低熱傷害風險。

衛生局長張秀君指出,屏東為農業大縣,正值芒果等水果採收期,農友常從清晨持續工作至中午,加上漁民、外送員及工地勞工等長時間暴露於烈日下,均為熱傷害高風險族群。防熱「3要」為:保持涼爽、穿著淺色透氣衣物;少量多次補水,每日至少2000cc;提高警覺,留意頭暈、無力、心跳加速等徵兆。「3不」則為:不在高溫時段曝曬、不將幼童留置車內、不以含糖飲料或酒精取代水。

衛生局提醒,高齡長者若長時間待在悶熱室內、捨不得開冷氣,或幼童處於通風不良環境,同樣可能發生熱傷害,家人應主動關懷獨居長者及長期照護對象。營養師也提醒,吃水果消暑應控制份量、多吃原型水果,飲水以純水為主,勿以含糖飲料或果汁取代。

衛生局表示,熱傷害處理不當死亡率高達30%。若發現親友出現高溫脫水、肌肉抽筋等警訊,應立即停止活動,移至陰涼通風處休息(蔭)、鬆開衣物(脫)、搧風散熱並冰敷頸部腋下(散),意識清醒時補充水分(喝),症狀未改善或昏迷則應立即送醫(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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