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起全面實施14天教召,不再實施5至7天
- 14天教召改列計1次,取消以2次計算的鼓勵
- 教召上限維持4次,編管年限士官12年、士兵8年
- 採「原兵歸原位」作法,專長相符率達93%
- 課程新增無人機基礎訓練及戰傷救護
- 女性教召待修法後納入後備役管理[1]
(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報導)
國防部今日送抵立法院的書面報告指出,經去年驗證,14天教召可縮短戰力恢復時程,因此今年起全面實施14天教召,不再實施5至7天教召。過往參訓14天者以教召2次列計的折抵與鼓勵也同步取消,統一改為列計1次。後備軍人教召上限仍維持4次。
國防部說明,依兵役法施行法第27條,教召於退伍後8年內以4次為限、每次不超過20天,但國防部得視軍事需要酌增年限、次數及時間。國防部已於110年公告將軍、士官編管年限酌增至退伍後12年內,士兵仍維持8年。後備軍人在編管年限內且教召次數未滿4次者,均納入年度教召。
為提升訓練強度,今年教召採「原兵歸原位」選充作法,使動員人力專長相符率達93%,並依作戰計畫在營、連戰術地區實地報到、宿營及施訓。課程新增機動部署、接敵運動及戰力整補等戰技訓練,同時納入無人機基礎訓練及戰傷救護,並置重點於步槍快速反應射擊、機槍及各式迫砲等編制武器射擊訓練。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將於24、25日邀請國防部長顧立雄就「教育召集制度公平性、後備軍人實戰化施訓成效與女性召訓配套措施」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關於女性教召,國防部表示,已著手研修「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及「志願士兵服役條例」,待修法通過後將女性後備軍人納入後備役管理及召集。目前自112年起已辦理女性志願參加教召訓練,對象為退伍12年內、符合常備役體位的女性官士兵,與男性共同訓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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