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苗栗郭女騎車違規遭開3張紅單
- 郭女將員警照片上傳臉書辱罵「垃圾」
- 一審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拘役30日
- 二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綜合三立新聞、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苗栗縣郭姓女子去年2月騎機車在頭份市中華路闖紅燈又違規轉彎,遭頭份警分局3名員警攔停並開出3張罰單。郭女當場持手機拍攝攔查過程,隨後將影像上傳至公開臉書社團「我是頭份人」,並發文辱罵「這三個警察垃圾亂開罰單」。
員警發現後提告,苗栗地檢署偵結起訴。苗栗地院簡易庭一審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郭女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郭女不服上訴,二審合議庭認為原審量刑妥適,且郭女未與員警和解,駁回上訴,全案確定,不得再上訴。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