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行政院17日核發台中火力發電廠2部老舊燃煤機組拆除許可後,台中市政府19日上午10時44分收到紙本公文,當天雖是假日,市長盧秀燕表示「一秒都不敢耽誤」,隨即核發中火燃氣機組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創下中華民國首例[2]。許可證特別加註,要求中火須優先調度燃氣發電,並採取一切可行措施降低燃煤機組運轉及用煤量[2]。盧秀燕21日受訪表示,改善空污是她最重要的施政目標,中火減煤拆煤是對中部居民的許諾,很高興在卸任前3個多月完成「最後一哩路」。她強調,中央與地方有「一比一增氣拆煤」共識,公文一到市府立即辦理,落實「增氣一度、拆煤一部」承諾,守護中部民眾的呼吸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