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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府收拆煤公文 火速核發燃氣許可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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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台中火力發電廠增氣拆煤環保局盧秀燕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中市府今收行政院拆煤許可紙本公文,同日核發燃氣操作許可
  • 盧秀燕履行「收到紙本公文即發證」承諾,創全國首例
  • 許可證加註中火須優先調度燃氣、降低燃煤運轉
  • 台電目標2034年底達成中火無煤供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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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台中市政府今(19)日上午10時44分收到行政院核發的台中火力發電廠拆除2部老舊燃煤機組許可紙本公文,環保局隨即核發中火燃氣機組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創下當天收到拆煤許可、同日核發燃氣許可的全國首例。

台中市長盧秀燕上任以來堅持新建燃氣機組時,必須同步拆除高污染燃煤機組,避免「燃氣加燃煤」無限擴張。市府此前表示,須收到紙本公文才會發放操作許可,經濟部9月17日已送出拆除公文,但市府稱僅收到電子公文。今日收到紙本公文後,盧秀燕履行「收到紙本公文即發證」承諾。

環保局強調,核發的許可證特別加註:「中火須優先調度燃氣發電,並採取一切可行措施降低燃煤機組運轉與用煤量,減輕空污。」核發許可僅是第一步,市府未來仍會透過法規嚴格監督排放。

台電說明,將於新燃氣1號機商轉後,10月正式啟動燃煤1、2號機拆除工程;後續新燃氣二期計畫第1部機預定2031年起上線後,逐步拆除燃煤3、4號機,5至10號機轉為緊備機組,目標2034年底達成中火無煤供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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