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縣民雄鄉賴姓村長涉挪用電廠敦睦基金招待村民旅遊
- 檢方搜索帶回15人,14名村民無保請回
- 法院裁定20萬元交保,檢方將提抗告[1]
嘉縣村長挪用電廠基金招待旅遊涉賄
發展中1報告4篇3家追蹤自
嘉義嘉義地檢署村長賄選電廠敦睦基金
初始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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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嘉義縣民雄鄉賴姓村長登記參選2026年村長選舉尋求連任,涉嫌自今年3月起挪用某電廠補助村民的敦睦基金,無償或低價招待村內特定村民進行1日或3日旅遊,並在行程中表達參選意圖及請求支持,返程時更發送禮品與設宴拜票,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交付賄賂罪嫌。
嘉義地檢署日前接獲情資後,指派檢察官黃天儀指揮調查局嘉義縣調查站及民雄警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偵辦。專案小組今日執行搜索,查扣相關事證,並帶回賴姓村長等15人到案說明。檢察官訊問後,14名村民無保請回。
檢方認為賴姓村長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裁定以20萬元具保,檢方考量具保金額不足以確保後續偵查,將依法提出抗告。ETtoday新聞雲報導指出,檢方預計於14日提出抗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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