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許淑華提案將第二胎納入公托優先入托對象
- 林杏兒提案孕婦乘車補助效期延長至產後一年
- 社會局長姚淑文表示一個月內評估量能後回覆
- 現行公托僅2008名額,量能不足因應提案
- 今年預計增16家公托、600餘名額
- 孕婦乘車金延長需系統修正,一併研議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台北市議會民政委員會今(4)日審議議員提案,民進黨議員許淑華建請市府將第二胎納入公托優先入托對象,國民黨議員林杏兒則提案將孕婦乘車補助使用效期延長至產後一年。社會局長姚淑文回應,將於一個月內評估量能後回覆。
許淑華指出,市府雖宣布7月起第二胎以上托育「零負擔」,但公托量能不足,第一胎已抽中公托的家長,第二胎若只能送私托,接送需奔波兩地,政策「看得到吃不到」。她批評補助方案缺乏配套,應先擴充公托量能再談補助。自由時報報導,許淑華直言政策「滿可笑的」,議員洪婉臻也批評市府「砸錢、撒幣」,未正視家長實際需求[1]。
社會局長姚淑文說明,目前公托僅2008個名額,優先順序為弱勢家庭、第三胎、機構員工子女、行政區兒童及一般家庭,若將第二胎納入優先,現有量能不足因應。她表示,將一邊增加公托名額,一邊對未能入托的第二胎先執行免收費,未來再滾動修正。秘書長王玉芬補充,今年推動「校校有公托」預計增加16家、600餘名額,明年九月較有可能實行提案[1]。
林杏兒提案將「好孕2U」8000元電子乘車金使用效期,從現行預產期後6個月延長至1年。她指出目前約33%點數未用完,延長不須增加預算。姚淑文回應,因系統需修正,且須配合車隊,將於一個月後一併研議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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