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0歲王男持剪刀搶台新銀行板南分行,得手40萬元
- 他搶完後未逃離,在等候區坐下數鈔等警逮捕
- 供稱因沒錢繳房租、吃飯,想入監吃免費牢飯
- 新北地檢署依攜帶兇器強盜罪嫌起訴
- 自由時報另報導檢方也依竊盜罪嫌起訴[1]
(綜合TVBS新聞、聯合報、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新北市板橋區一名50歲王姓男子,今年6月17日上午10時許,持剪刀闖入館前東路上的台新銀行板南分行行搶。他先到銀行旁的水煎包店借菜刀遭拒,趁店家不注意偷走桌上剪刀作為犯案工具。
王男進入銀行後,持剪刀脅迫正在櫃檯辦事的曾姓女子退至牆角,對行員喝斥「錢拿出來」,並揚言「不拿我就殺她喔,錢放在這裡我就走」。行員為保護民眾安全,交付40萬4200元現金,同時按下警鈴通報。
得手後王男未逃離,反而在等候區坐下從容數鈔,待警方趕抵將其壓制逮捕,過程中未反抗。他供稱因經濟拮据、沒錢繳房租與吃飯,加上端午節將至感到窘迫,深知搶銀行一定會被抓,目的就是入監吃免費牢飯。新北地檢署偵結,依攜帶兇器強盜罪嫌將他提起公訴;自由時報報導另提及檢方也依竊盜罪嫌起訴[1]。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