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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男朝鄰居廚房潑尿 判刑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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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A新竹易科罰金毀損罪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新竹莊男朝鄰居廚房排油煙機風管潑灑尿液
  • 警方採集液體送驗,DNA比對鎖定莊男
  • 法院依毀損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 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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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壹蘋新聞網、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新竹一名莊姓男子疑因宿怨,去年3月28日晚間9時許,前往鄰居租屋處後方,朝廚房排油煙機通風管潑灑自己的尿液等腥臭液體,導致液體流入廚房,造成地板、排油煙機、灶台及鍋碗瓢盆等物品沾染異味、不堪使用。

鄰居返家發現廚房散發濃烈腥臭味,開燈查看後赫然發現地板、排油煙機及灶台周邊布滿黃色腥臭液體,隨即報警。警方到場採集液體送刑事警察局鑑定,驗出莊男的DNA-STR型別,成為關鍵證據。檢方依毀損罪嫌起訴,並聲請法院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審酌,莊男任意侵害他人財產權,漠視他人財產法益,法治觀念薄弱,且犯後未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行為實屬可議。新竹地院依毀損他人物品罪,判處莊男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以每日1千元折算)。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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