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鄭姓二兵入伍後連續5天拒點名、睡大頭覺、咆哮長官
- 曾撞倒輔導長並嗆「出營區弄死你」,作勢逃兵被攔下
- 台中地院判1年3月,緩刑3年,支付公庫6萬元
(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報導)
陸軍十軍團302旅一名鄭姓義務役二兵,2025年7月入伍後因不適應部隊生活,連續5天出現脫序行為,經軍方移送法辦,台中地院依陸海空軍刑法對長官施強暴、恐嚇罪,判處1年3月徒刑,緩刑3年,並向公庫支付6萬元。
鄭兵於2025年7月21日入伍,第一天即拒絕服從指令,上午8時20分及下午2時45分兩度跑回寢室睡覺,經中士班長勸阻無效,還朝班長咆哮。次日未參加早點名,連長、班長勸阻亦無效。7月24日,鄭兵以身上起疹子為由拒絕穿迷彩服,接連對下士班長、連長及營長咆哮「要不然要怎樣都來」、「不給我休假,我就去死」等語,晚間又未就寢即躺臥床上,25日亦未到場點名。
7月26日,鄭兵再度未參加早點名,衝回寢室時撞倒阻擋的凌姓輔導長,造成對方受傷,並作勢毆打、嗆三字經,恫嚇「出營區的時候弄死你」,甚至作勢逃出營區,經連長與營長攔阻才未遂。軍方隨後將人移送憲兵隊。
台中地院審酌,鄭男犯後坦承,考量其身心狀況,已努力適應部隊生活且近期將退伍,依陸海空軍刑法對長官施強暴、恐嚇罪判處1年3月徒刑,緩刑3年,並向公庫支付6萬元。
(新增ETtoday新聞雲、壹蘋新聞網、自由時報等4家媒體報導)
本次報導新增判決書細節:鄭男所犯包括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職役未遂、抗命及對長官施強暴、恐嚇等罪,法院從重以對長官施強暴、恐嚇罪論處。判決書指出,鄭男入伍首日上午8時20分即跑回寢室睡覺,下午2時45分再度故技重施。7月24日中午,他以穿迷彩服會長疹子為由拒絕著裝,對下士班長、連長及營長咆哮「要不然要怎樣啦!要怎樣都來,不給我休假,我就去死」。7月26日清晨6時,他衝回寢室時撞倒輔導長致傷,並飆罵三字經、作勢揮拳,隨後朝營區大門衝去,遭連長及營長攔阻。法院從重以對長官施強暴、恐嚇罪論處,判1年3月、緩刑3年、向公庫支付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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